D+Villa・須知

住宿公約暨訂房須知

感謝您選擇入住 D+Villa!為提供每位旅客安全、舒適且愉快的住宿環境,並維護所有旅客的權益,敬請詳閱並配合遵守以下住宿規範。

更新日期:2026.08.07

第 1 章

入住與退房

第 1 條入住與退房時間

  1. 入住時間 15:00 後;退房時間 11:00 前。
  2. 本民宿採自助入住:請於入住前 30 分鐘與管家聯繫,取得電子鎖臨時密碼;密碼僅限本次入住期間使用,退房後即更新。
  3. 入住前請完成住宿尾款及押金支付;押金為每組新臺幣 5,000 元(一筆總額,攜帶寵物不另收),於退房檢查後 24 小時內原路退還。
  4. 退房完成後,請以 LINE 訊息通知管家。
  5. 為維護下一組旅客的住宿品質,請依規定時間退房:延遲未滿 1 小時加收新臺幣 1,000 元;超過 3 小時以一晚房價計算。

第 2 條旅客登記

  1. 依《民宿管理辦法》,入住時請配合完成旅客登記:由入住代表出示身分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核對,並登記必要聯絡資料,僅供住宿登記、緊急聯絡及依法配合主管機關查核使用。
  2. 本民宿公共區域設有監視錄影設備,僅供安全維護、責任釐清及依法配合主管機關查詢使用。

第 3 條入住人數與訪客

  1. 請依訂房時登記之人數入住;如需增加請提前與管家聯繫。臨時增加住宿者須經民宿同意,並視備品與消防安全規範安排,每增加一位旅客每晚加收新臺幣 1,000 元。
  2. 6 歲(含)以上孩童視同佔床,以成人標準收費;未滿 6 歲幼童不佔床、不計入人數。
  3. 不過夜之訪客每人每日加收新臺幣 500 元;來訪請事先告知管家,訪客不得留宿,並請於 22:00 前離開。
  4. 含訪客在內,同一時間在場人數以 20 人為上限(消防與保險規範)。
  5. 如入住人數與訂房資料不符,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或依實際入住人數加收相關費用。

第 4 條續住服務

為尊重旅客隱私,續住期間:

  1. 不提供房務清潔服務,亦不更換床包、被套、枕套及浴巾。
  2. 續住期間所需基本備品採自助拿取;如需清潔或更換寢具,請於 LINE 告知,我們另行安排。
  3. 垃圾較多時,請先完成分類打包並放置戶外,再通知管家協助清運。
  4. 除緊急狀況或經旅客同意外,住宿期間工作人員不會進入房內。

第 2 章

訂金、取消與退款

第 5 條訂金收取標準

  1. 一般平日、假日訂房,訂金為住宿總房價 30%;春節、農曆連續假期、國定連續假日及本民宿公告之特殊節日為 50%。
  2. 完成訂金支付並經本民宿確認後,始完成訂房程序;逾約定付款期限且未事先告知者,本民宿得取消訂房,不另行保留房間。

第 6 條訂房即同意本須知

  1. 完成訂房並支付訂金(或房費)後,即視為訂房人及全體同行旅客已詳閱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《住宿公約暨訂房須知》(含延期、取消與退款規定)之全部內容。

第 7 條延期住宿

  1. 延期請於原入住日前 14 天(含)前通知本民宿辦理;入住日前 7 天內恕不受理延期申請。
  2. 每筆訂單僅提供一次延期;延期確認後,不得再次延期或申請退款。
  3. 延期後訂金保留 3 個月,延期入住日期須於原入住日起 3 個月內完成入住,並依延期後實際入住日期之房價計費,價差須補足。

第 8 條取消與退款

訂金收取及退款依交通部觀光署《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》及相關法令辦理,退款標準如下:

  1. 入住日前 14 天(含)以上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100%。
  2. 入住日前 10–13 天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  3. 入住日前 7–9 天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  4. 入住日前 4–6 天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  5. 入住日前 2–3 天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  6. 入住日前 1 天取消: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  7. 住宿當日取消、未依約入住或未事先通知者:訂金不予退還。
  8. 退款將於確認取消訂房後,依原付款方式或雙方約定方式辦理。

第 9 條不可抗力因素

  1. 因地震、颱風、豪雨、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、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入住者,得選擇全額退還已支付訂金,或保留訂金 6 個月並提供一次延期入住。
  2. 颱風之延期或退款認定,以中央氣象署發布之陸上颱風警報為準——宜蘭縣(民宿所在地)或住宿旅客居住地任一地區發布,即符合辦理資格。

第 3 章

館內生活公約

第 10 條寵物入住

歡迎毛孩一同入住!為維護住宿品質、住宿安全及其他旅客權益,敬請配合:

  1. 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並經本民宿同意後方可入住;每房最多 2 隻,僅限 20 公斤(含)以下之犬、貓,其他寵物請於訂房前先行詢問。
  2. 需收押金與清潔費:清潔費每隻每晚新臺幣 500 元(續住不另計);押金於退房確認無損壞後退還。
  3. 寵物須完成狂犬病及基本疫苗接種,且無傳染性疾病;如有特殊健康狀況請事先告知。
  4. 公共空間請全程繫妥牽繩,或置於推車、提籠內,並由飼主全程陪同照顧。
  5. 入住期間請為寵物包妥寵物尿布。
  6. 請勿將寵物單獨留置房內;請勿讓寵物上床、沙發,或使用民宿提供之毛巾、浴巾、棉被、枕頭等備品——請自行攜帶寵物墊、毛毯及相關用品。
  7. 排泄物請由飼主立即清理;因寵物排泄、抓咬、污損或其他行為造成設備、家具、寢具等損壞或無法清除之異味,依實際修復、更換費用或原廠新品售價賠償。
  8. 寵物持續吠叫、具攻擊性、未妥善管理或影響其他旅客,經勸導仍未改善者,本民宿得要求立即改善、停止攜帶寵物入住或終止住宿契約;衍生費用由住宿旅客負擔,已支付之住宿費用恕不退還。

第 11 條夜間安寧

本民宿位於田園住宅區,為維護住宿品質及鄰里安寧,敬請配合:

  1. 22:30 後請停止烤肉及所有戶外活動。
  2. 晚間請降低音量,避免大聲喧嘩、嬉戲或播放高音量音樂;使用 KTV、影音設備或其他娛樂設施時,請遵守民宿規定之使用時間。
  3. 如因噪音影響鄰里而遭檢舉或裁罰,旅客須配合民宿處理相關事宜。

第 12 條廚房使用

  1. 廚房開放旅客使用,請共同維護整潔;禁止高油煙烹調方式,禁止室內燒烤。
  2. 使用完畢請清洗餐具、鍋具及流理臺並恢復原狀;廚餘及垃圾請依分類規定處理。

第 13 條房內飲食

  1. 為維護房內清潔,除白開水及礦泉水外,請勿於床鋪、沙發上飲食或飲用有色飲料、酒類。
  2. 如因飲食造成床組、沙發、家具、寢具或地毯污損且無法恢復原狀,將依實際清潔、更換或修復費用酌收賠償。

第 14 條設備使用

  1. 請勿任意搬動家具或設備;如有需要請先告知管家,並於退房前恢復原位。
  2. 請避免於同一空間同時使用多項高耗電電器,以免跳電或設備損壞;馬桶內請勿投入衛生紙以外之任何異物,以免堵塞。
  3. 入住時如發現設備異常,請立即通知管家;住宿期間不慎造成損壞也請主動告知,我們將協助處理,共同避免後續爭議。

第 15 條全面禁菸

  1. 室內(含房間、浴室及所有室內公共空間)全面禁止吸菸,電子菸亦同;吸菸請至戶外指定吸菸區,菸蒂、菸灰及檳榔渣請投入指定容器。
  2. 若於室內吸菸,導致異味殘留、設備受損或影響後續旅客入住,民宿得依實際清潔、修復、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求償,並得自押金扣抵。

第 16 條環保與田園環境

  1. 響應環保政策,本民宿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;如有需求,可至指定區域自行取用。請珍惜水資源、節約用電,外出時隨手關閉冷氣、燈光及電器設備。
  2. 本民宿位於自然田園環境:夜晚開燈後請關閉門窗避免蚊蟲飛入;就寢前請將鞋子收至室內鞋櫃,以免遭流浪貓狗叼走、弄髒或雨淋。
  3. 垃圾請依民宿規定分類;公共空間請勿任意丟棄垃圾或菸蒂。

第 4 章

賠償與責任

第 17 條設備損壞與遺失

  1. 入住期間如因人為因素造成設備、家具、家電、影音設備、寢具、房卡、遙控器或其他備品損壞、遺失或無法正常使用,住宿旅客應負賠償責任。
  2. 賠償金額依原廠新品售價或實際修復、更換費用計收;如本民宿另有公告賠償價目表,從其規定。
  3. 房卡遺失、損毀或未歸還者,每張酌收新臺幣 500 元。
  4. 設備發生異常或不慎損壞時,請立即通知管家,我們將協助處理,共同避免後續爭議。

第 18 條個人物品

  1. 貴重物品及個人財物請自行妥善保管;如有遺失、遭竊或損壞,本民宿恕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  2. 退房前請再次確認是否已攜帶所有隨身物品;如有遺留,本民宿將協助保管並通知領回,惟相關寄送費用由旅客自行負擔。

第 19 條違反規範之處理

  1. 住宿期間如違反本公約,致民宿設備損壞、環境髒污、影響其他旅客住宿品質或造成民宿損失者,民宿得依實際修復、更換及相關損失費用請求賠償。
  2. 本民宿保留拒絕違反住宿規範、影響住宿安全、公共秩序或其他旅客權益之旅客入住、續住或要求提前退房之權利;如因此造成損失,住宿旅客仍應依法負擔相關責任。

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,期待您的蒞臨,祝您有一段愉快且美好的住宿體驗。

日子很短,田很寬。

把下個週末留給宜蘭。空房、包棟、帶小孩的大小事,LINE 上一次問清楚。

加 LINE 詢問空房 電話 0911-217-520